根据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实施办法》(粤教助〔2023]2号)等文件精神和公司《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经员工申请、公司认定工作小组初审、公司认定工作小组复审、广东教育厅统一划线认定,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公司学工办反映,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6年5月11日——2026年5月15日
联系人:欧老师
联系电话:020-311499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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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5月11日